【以案说法】L2辅助≠自动驾驶!酒后开智驾、用方向盘配重挪车,照样醉驾入刑
智能汽车快速普及,大量车主享受自动驾驶辅助带来的出行便利。然而,这也是智能驾驶相关事故、安全纠纷高发阶段。不少车主过度依赖车辆智驾功能,放松驾驶注意力,忽视系统使用限制,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不仅造成车辆、人身损害,还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期以案说法,将通过典型事故案例,普及道路安全与法律知识,筑牢智能出行安全防线。
家住城区的张某聚餐饮酒后,心存侥幸不想找代驾。其车辆带有L2级车道居中、自适应巡航等智能辅助功能,张某认为开启“自动驾驶”后车辆能自行行驶,自己不用操控方向盘,不算酒后开车。当晚22时许,张某坐在主驾位启动车辆,开启全部辅助驾驶功能,沿城区主干道行驶,途中双手长时间脱离方向盘、低头刷手机。行至交警检查点被当场查获,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96mg/100ml,抽血鉴定血液乙醇含量93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
公安机关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庭审中张某辩解:全程车辆自动行驶,我没有手动开车,不应认定醉驾。承办检察官释法说理:案涉车辆仅为L2级辅助驾驶,并非完全无人驾驶,张某始终是法定驾驶人,醉酒后驾车上路具备公共安全危险性。法院采纳公诉意见,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张某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依据国家标准《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 1. L0-L2家用主流车型:仅作驾驶辅助,仅负责车道保持、跟车减速,驾驶员是唯一责任主体,必须目视道路、手握方向盘、随时接管车辆,禁止脱手、分心、闭目休息;2. L3级有条件自动驾驶:仅封闭路段可短时接管,驾驶员仍需全程待命;3. L4/L5完全无人驾驶:国内仅试点测试,普通私家车无此配置。
本案车辆为L2级辅助驾驶,智能系统仅为辅助工具,不能免除驾驶人法定安全义务。几种 极易踩坑的违法情形:1. 酒后主驾开启辅助驾驶,脱手行驶、玩手机、闭目休息—醉驾;2. 使用配重刻意欺骗车辆脱手监测,属于主观恶性大的从重情节,即便仅在小区短距离挪车,也基本不适用醉驾不起诉、缓刑;3. 开放式小区、对外经营公共地下车库属于法定“道路”,挪车即认定酒驾;纯封闭式专属小区(无外来社会车辆通行)一般不作酒驾行政处罚,但肇事仍全责、保险拒赔。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明确,饮酒后不得驾驶机动车。认定核心三点:①行为人坐在主驾驶位;②自行启动车辆、在道路上行驶;③体内酒精达到标准,与是否手动打方向无关 。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明确,20mg/100ml≤血液酒精<80mg/100ml(酒驾):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血液酒精≥80mg/100ml(醉驾):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轮值主编:李守淼
文字:李守淼
编辑:李贤儒
校对:罗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