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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西省相关政策规定,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及用电价格的相关规定如下:
一、充换电服务费
1.价格形成机制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已不在山西省定价目录范围内,由市场调节。充换电设施经营主体需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计价方式、投诉电话等信息,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不得有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二、用电价格
1.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输配电价,2025年底前暂免收基本电费。
2.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公共停车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共停车场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一般工商业输配电价。
3.居民相关充电设施
(1)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用电价格中的合表用户电价。
(2)电网企业直接抄表到户且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单表计量的居民用户,可选择按居民峰谷电价政策执行。
4.工商业电价用户执行工商业电价的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经营主体,暂未参与市场交易的,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
温馨提示:具体收费标准可能因地区、用电类型及市场情况有所差异,建议用户在使用充换电服务前,向当地经营主体或相关部门咨询最新价格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