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防护、没有资质,这样的运输太危险!
1月26日下午1点左右,松滋市洈水镇金花垡铁路桥路段,洈水派出所交警中队正开展例行路查。一辆私家车缓缓驶近,执勤民警敏锐察觉异常,果断示意其靠边停车。
车门打开的瞬间,民警心中一紧—— 前排、后排、后备箱……车厢里塞得满满当当,全是花花绿绿的烟花爆竹!
经现场清点,这辆五座小车竟像“移动仓库”一样,装载了整整27箱各类烟花。更令人后怕的是,驾驶人向某某无法提供任何合法的《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
经查,向某某当天驾驶车辆从湖南省澧县购买这批烟花,计划运回其居住的湖北省巴东县,途中经过我市洈水镇时被民警当场查获。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运输储存都有严格规定。像这样用普通私家车装载,没有专业防护、没有安全资质,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执勤民警表示。
到案后,向某某如实陈述了其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并表示认错认罚。
鉴于其情节及认错态度,公安机关最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决定对向某某不予行政处罚,但对其非法运输的27箱烟花依法予以没收。
审核 | 李珍珍
编辑 | 邹桐 张洁
素材来源 | 松滋市公安局洈水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