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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石河子交警
“十次事故九次快”
超速行驶是道路交通违法中的
“隐形杀手”
春运、春节临近
路面人流、车流激增
超速行为极易引发恶性交通事故
给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带来严重威胁
案例一:2026年01月15日,臧某驾驶新CB2B97小型轿车,行驶至S618线路段,实施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限速80公里以上100公里以下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不到百分之七十的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限速80km/h,车速133km/h,超速66%。
案例二:2026年01月15日,李某驾驶新CM8262小型轿车,行驶至S618线路段,实施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限速80公里以上100公里以下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不到百分之七十的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限速80km/h,车速112km/h,超速40%。
超速行驶过程中,如遇前车紧急刹车,驾驶人往往因来不及反应或制动距离不够而导致追尾事故。
车速过快,转弯时离心力就会增加,驾驶人在高速情况下急打方向盘,会更容易让车辆发生侧滑,严重时会导致翻车。
速度越快,反应时间越短,视野越小。实验表明,当时速70公里时,视力为1.2的驾驶人视力将会下降到0.7。
同时,车速越快,视野范围越小。当时速40公里时,视野为100度;当时速70公里时,视野为60度;当时速100公里时,视野为40度。
一般情况下,速度越快,碰撞能量也越大,车速增为两倍,碰撞能量大约增为四倍。超速行驶发生碰撞时,冲击力比一般的事故大得多,造成的后果也更为严重。
交通安全无小事
平安出行是底线
愿每位驾驶人以案例为戒
恪守交规、文明慢行
用谨慎驾驶守护阖家团圆
共赴平安新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