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SUV冲绿化带撞上等红灯母子:1死2伤司机被刑拘
·拔两颗牙三小时拔通鼻腔
·刘强东:未来不再需要快递员,70万“兄弟”学修机器人
·郑州女子试衣间帘子被拉开遭围观
·华为跟进比亚迪宣布智驾兜底
·连云港废品站藏残障人员务工十年:经营者被刑拘
一、广德SUV冲绿化带撞上等红灯母子:1死2伤司机被刑拘
据央视网报道,6月20日安徽广德市一辆SUV冲过绿化带撞上停在非机动车道上的电动车,造成母子三人1死2伤(1人重伤)。网传现3岁男童和约10岁女童均已不幸离世,母亲仍在抢救。肇事司机杨某某当晚被刑拘,排除酒驾毒驾。
从刑事责任来看,如电动车正常等候信号灯且无其他违法行为,司机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若该行为致二人死亡,且司机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即属于司法解释规定的‘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量刑区间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司机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且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若其有能力赔偿而拒不赔偿,可能会面临从重处罚。同时,其机动车驾驶证将被依法吊销。
本案是否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需进一步调查司机是否具有危害不特定公众安全的主观故意。
在民事层面,司机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需全额赔偿伤亡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保险赔付不足的部分由司机自行承担。民事赔偿仅能作为刑事量刑时的从宽情节,无法免除刑事处罚,案件后续将历经公安侦查、检察院起诉、法院审判的完整司法流程。
法律能给的是判决,给不了的是那两声再也听不到的“妈妈”。
据南京零距离报道,南通陈先生近日在固德口腔医院拔两颗牙,手术持续近三小时,打了四五次麻药,牙齿断裂后牙根留在牙槽骨。更严重的是上颌窦与鼻腔被打通,挂水13天。医院仅愿报销挂水费。
从法律角度,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拔牙拔通上颌窦可能属于并发症范畴,但“可以预见”不等于免责——关键是术前是否充分告知、术中操作是否存在过失。本案中,一颗牙拔断了、手术从几分钟拖到三小时、拆线遗漏两根——单个瑕疵可以说“并发症”,一连串叠加就很难再用“正常风险”来解释。
赔偿方面,后续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都是民法典明确支持的法定项目;将近三小时在牙科椅上的反复痛苦——拔断牙根、反复麻药、流血不止——这中间的恐惧和疼痛,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主张在法律上和情理上都成立。
“很常见”不该是挡箭牌,“不常见”的错误才更应被认真对待。医生手里的钻头,钻的是患者的信任。
三.刘强东:未来不再需要快递员,70万“兄弟”学修机器人
据同花顺报道,近日刘强东在APEC论坛上披露“涅槃计划”——将70万名快递员分批送入全国120所学校,接受机器人维修培训,应对AI对物流末端的取代。
从劳动法角度,企业因技术升级取消岗位时,应为员工提供转岗培训或支付经济补偿,而非简单裁员。但核心风险在于:培训期间的工资和社保是否不变?学成后如果新岗位不足,怎么办?员工拒绝培训,企业能不能以此为由辞退?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应协商一致。如果培训后岗位确实不足、企业单方面调岗或降薪,可能构成变相辞退。另外,无人配送在复杂城市路况下的规模化落地仍需时间,这意味着大部分人在可预见的未来还是送快递。“涅槃计划”是兜底保障还是早期信号,需要更明确的制度设计来界定。
几个月前喊“兄弟”,几个月后说“不需要了”。但这张去学校的门票能不能帮兄弟转身上岸,取决于校门后面有没有路。
四、郑州女子试衣间帘子被拉开遭围观,品牌方致歉承认“三项失职”
据凤凰网报道,近日一名网友在郑州某服装店试衣时,试衣间帘子被小孩拉开,全身未穿衣物时遭多名男性围观。6月22日品牌方致歉,承认帘子无法完全闭合、试衣区无警示标识、员工缺乏现场处置能力三项失职。
试衣间的帘子是法律上的隐私边界。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明确,隐私包括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和私密活动。帘子被拉开的那一刻,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已经触发。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帘子本身就“无法完全拉紧闭合”,这是一个预设的安全缺陷。拉开帘子的是小孩,法律上不免除商家责任——小孩不是责任主体,担责的是疏于管控的家长和疏于防范的商家。从维权角度看,精神损害赔偿的主张需要当事人推进。本案“聚集了多名男性”的公开性较强,已构成社会性羞辱,法院支持合理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可能性存在。
帘子垮了,垮掉的是信任底线。品牌的道歉发得出去,当事人心里的那道帘子可能再也拉不紧。
据第一财经报道,引望公告华为乾崑智驾ADS Max高阶功能包于7月1日调价,限时优惠取消,由3.2万元恢复至3.6万元。同时新增保障权益:智驾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自身及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由企业兜底。城区和高速NCA首次纳入保障,新用户最高获3年保障。
今年5月比亚迪率先宣布城市领航辅助驾驶兜底,赔偿不设上限。华为是第二家跟进的头部智驾供应商。
智驾事故谁赔,一直是法律和商业的真空中地带。道路交通法依托“驾驶人过错责任”,而L2+智驾恰好在"机器在开、人还要盯着"的模糊地带——出了事,厂家说“你没接管”,车主说“系统先犯的错”。华为和比亚迪的兜底策略,是用商业合同跳过这个法律空白:不管你立法怎么滞后,我先认、我先赔。
但兜底不是无条件的——比亚迪仅覆盖部分系统,华为也设了时间门槛和场景范围。更值得关注的是行业信号:头部企业开始用“出事我兜”做卖点,没有兜底的车企被推到竞争劣势。当兜底成为标配,智驾事故归责问题可能从法律难题退化为商业条款。
智驾推开法律的后门——在立法还没想好谁负责任的时候,市场竞争已经帮所有人做了选择。
据央视网报道连云港赣榆区通报,一废品收购站内一名身份不明的残障人员务工多年。该人员约十年前流浪至此,从事废品分拣和搬运,长期栖身破旧车厢。目前经营者已被刑事拘留。
一个残障人士,在一处固定的废品站里“消失”了整整十年——这面镜子照出的,远不止一个经营者的罪恶。
第一,经营者的“收留”辩解在法律面前不成立。
有人可能会说:经营者“收留”了一个流浪汉,给了他一口饭吃,怎么还犯罪了?但法律不认“恩情”,只认“权利”。如果经营者提供了食宿,却以限制人身自由、不给报酬的方式迫使其长期劳动,这就不是“收留”,而是“奴役”。《宪法》明确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经营者以“收留”之名行强迫劳动之实,在法律上没有任何辩解空间——一个“收留”了十年的人,连身份都不知道、连基本报酬都没有,这本身就已经说明了一切。
第二,基层治理的十年空白比犯罪更让人心寒。
当地救助体系为什么没有发现他?街面巡查、日常走访、社区网格化管理……这些本应织密的社会救助网络,为何让一个人在一处固定的废品站里“消失”了整整十年?他不是流浪在桥洞下的临时遇困人员,而是一个有固定“居所”的长期滞留者。《社会救助法》明确要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主动发现机制,对辖区内困难群众进行定期排查。但在这起案件中,主动发现机制失效了整整十年。
更值得关注的是,连云港市已出台《连云港市残疾人保障条例》,明确要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依法做好残疾人工作,支持和指导基层组织参与残疾人保障-。法律条文写得清清楚楚,基层执行却形同虚设。一个人的“消失”,暴露的是制度从纸面到地面的巨大落差。
第三,此类案件并非孤例。
这名男子的遭遇,让人联想到此前多地曝出的类似案例——智力障碍者、流浪人员被“收留”后长期无偿劳动,沦为某些人的“工具”。当一个人失去了姓名、失去了身份、失去了与外界的一切联系,他就从“人”变成了可以随意处置的“物”。这是文明社会最不该容忍的倒退。
十年不是被“雇佣”,是被困住。废品站的铁门关了,外面就当这道门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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