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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驾驶入道路交通安全法,责任归车企

  • 2026-09-07 04:48:46
自动驾驶入道路交通安全法,责任归车企
8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专门设了一章"自动驾驶汽车的特别规定"。核心一句话:自动驾驶激活状态下发生交通违法,处理对象是车企,不是司机。这是自动驾驶第一次写进国家法律。

草案内容不多。先看责任:自动驾驶功能激活状态下出了违法行为,由车辆生产企业、进口企业接受处理;未激活的自动驾驶汽车和普通辅助驾驶汽车,按现有规则管,责任主体还是驾驶人。再看上路条件:自动驾驶汽车必须通过道路通行规则符合性测试,依法登记后才能上路,等于给自动驾驶单独立了个"路考"。还有兜底:对自动驾驶汽车实行强制保险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定;生产企业、进口企业要确保道路行驶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不得虚假、夸大宣传自动驾驶功能。

对厂家的影响最大,也最直接。过去五年,车厂宣传"解放双手",出事车主背锅,宣传和法律两张皮。这张皮现在撕掉了。激活状态下违章,企业是处理对象,意味着法务成本、保险成本、数据安全合规成本全部进入定价。宣传口径也得重写,"L2.999无限接近L3"这类话术撞上"不得夸大宣传"四个字,就是风险。短期全是成本,但换个角度:责任边界清楚了,厂家才知道该怎么卖、怎么赔、怎么定价,不用再跟监管部门打模糊仗。

对车主的影响分两层。眼下所有量产车的"智驾"都是L2辅助驾驶,法律上不属于自动驾驶,新规管不到,方向盘后的人依然是责任主体,车企担责不等于你能脱手。往远了看,未来坐进一台真正的L3,激活状态下出事,找的是厂家不是自己,加上强制保险兜底,维权路径第一次有法律条文可依,而不是靠厂家良心。

对行业的好处比这两者都大。乘联分会崔东树评价:责任逻辑从行业标准上升到国家法律层面,为L3及以上商业化落地扫清法律障碍。他说的"行业标准",是此前出台的强制国标GB 44721-2026,国内首部L3/L4自动驾驶强制性国家标准,拟于2027年7月实施。保险能定价,资本才敢投,技术路线才敢押注。德国2021年就为L4立法,中国晚了几年,但一步到位放进道交法,覆盖面更宽。

智驾的账,从两张皮变成一张纸。责任清楚了,赔得起的企业才玩得起L3。你觉得L3真正上路,最快会出现在哪个城市?

摘要

8月25日,道交法修订草案初次审议,自动驾驶首次写入国家法律:激活状态下交通违法由车企担责,上路须通过道路通行规则符合性测试,强制保险制度落地,车企不得虚假宣传。厂家合规成本上升但责任清晰,车主L2责任不变,L3商业化法律障碍拆除。

总结

道交法修订草案设自动驾驶专章:激活状态违法责任归车企,上路须过"路考",强制保险落地,禁止夸大宣传。厂家短期承压,换长期确定性;车主现在责任不变,未来L3维权有法可依;行业拿到保险定价和资本投入的底层法律前提。

除此之外,本次还修订了以下两点:

1.道交法修订草案明确“盲驾”“暴走团”等治理措施

草案明确,对拨打或者接听手持电话、观看视频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并造成交通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对于占用道路影响通行的“暴走团”等,草案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2.道交法修订草案拟调整电动自行车限速

修订草案,将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的最高时速限制从15公里调整为20公里,并且明确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有逆向行驶、超速行驶、违反交通信号通行以及拨打或者接听手持电话、观看视频等行为。同时,草案规定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和乘车人应当按照规定戴安全头盔。

数据来源:新华社、光明网、中国青年网、中新网、联合早报、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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