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骑电动车下班,在路口和一辆小轿车撞了,现在想起来还心有余悸。更让我闹心的是,交警定了责任五五开后,对方保险员直接找到我,张口就要我承担一半汽车维修费,说不然就走法律程序。
我当时就懵了:我电动车前叉都撞弯了,修车得花好几百,自己还蹭破了皮,怎么还要倒贴钱给汽车?保险员说得煞有介事,说“责任五五就是所有损失一人一半,你电动车修500,他汽车修8000,你得补他3750”。
我越想越不对劲,跟身边朋友吐槽这事儿,朋友劝我别慌,先找个律师问问。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我联系了做交通事故案件的律师,这一问才知道,我差点就被忽悠了——原来电动车和机动车五五责任,根本不用赔对方汽车维修费!
律师跟我讲得明明白白,全是大白话,我整理了一下,大家尤其是骑电动车的朋友一定要记好。首先得明确,咱们合规的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而小轿车是机动车,这俩撞了,赔偿规则和机动车之间相撞完全不一样。
核心就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简单说就是: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撞了,机动车一方有法定赔偿义务,而非机动车一方没有给机动车赔偿的法定义务。哪怕是五五责任,也只是说要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不是让非机动车反过来赔机动车。
我这才恍然大悟,合着保险员是拿机动车之间的赔偿规则来套我这个非机动车。就像俩汽车撞了五五责任,那确实是各自修各自的,或者互相赔一半。但电动车和汽车不一样,汽车本身在速度、重量上都更危险,法律本来就要求机动车承担更高的避险责任,这叫“优者危险负担”原则。
更关键的是,最高法也有相关典型案例支持这个说法。之前有个电动三轮车和小轿车撞了,小轿车修了6500块,车主起诉电动三轮车车主赔钱,结果法院也驳回了,理由就是机动车控制风险的能力远高于非机动车,不能要求非机动车赔车损。
给大家扫盲:
弄清楚这些后,我底气十足地给对方保险员回了电话。我直接说:“我咨询过律师也查了法律规定,我作为非机动车,你要承担我电动车的维修费,没有义务赔你的汽车维修费。你要是不信,咱们可以走法律程序,看看法院支持谁。”
电话那头沉默了好几秒,之前态度强硬的保险员瞬间没了气势,支支吾吾说“我再核实一下”,然后就挂了电话,之后再也没找过我。我自己花了500块修好了电动车,对方保险全赔了,这事儿就算了结了。
不过律师也提醒我,有两种情况要注意,别误以为电动车永远不用赔。第一种是如果电动车全责,还造成了机动车车主人身伤害,比如把对方撞骨折了,那可能要承担部分医疗费等损失。就像有个骑电动车逆行的人,把摩托车车主撞受伤了,交警定他全责,最后法院判他赔了1.9万的人身损害赔偿。
第二种是如果能证明是电动车一方故意撞的机动车,那不仅要赔,还得承担全部责任。但正常交通事故里,这种故意碰撞的情况极少,大部分都是意外。
我把自己的经历发出来,就是想给骑电动车的朋友们提个醒:遇到和机动车碰撞的事故,别被对方或保险员唬住了。首先看交警定的责任,再记住核心原则——
1.合规电动车是非机动车,除非故意或造成对方人身伤害且自己全责,否则不用赔机动车的维修费;2.责任五五开,只需要承担自己的车辆损失;3.对方保险员要求你赔汽车钱,直接让他拿法律依据,拿不出来就别理,不行就找律师咨询。
现在路上电动车越来越多,交通事故也容易发生,多懂点法律知识没坏处。希望我的经历能帮大家避坑,遇到事儿别慌,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友情提醒大家: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