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系统的技术要求、保障要求、同一型式判定,描述了相应的保障要求检验、安全档案检验和确认性试验等方法。本文件适用于装备L3级和/或L4级自动驾驶系统(不包括自动泊车系统)的M类和N类车辆。
术语和定义
缩略语
ADS技术要求:包括对自动驾驶系统(ADS)的动态驾驶任务(DDT)执行、人机交互、用户告知等要求。
保障要求:包括对车辆制造商的安全保障要求(SMS)、试验条件要求。
保障要求检验:检验人员检验车辆制造商的保障要求,包括SMS检验、试验条件检验的要求。
安全档案检验:检验人员检验车辆制造商根据附录D提供的安全档案,包括内容检验、试验活动检验的要求。
确认性试验:检验人员根据安全档案进行确认性试验,包括一般要求以及仿真试验、场地试验、道路试验的要求。
同一型式判定:包括直接视同条件、检验检测验证后视同条件。
标准的实施
附录A 接管能力监测技术要求:ADS按照附录A评估后援用户是否具备接管能力,包括安全带、在位、执行DDT能力的监测要求。
附录B 应用于高快速路的L3级ADS功能专项技术要求:包括对应用于高快速路L3级ADS功能的DDT执行、人机交互、感知系统专项要求。
附录C L4级ADS功能专项技术要求:包括对L4级ADS功能的DDT执行、远程协助、人机交互专项要求。
附录D 安全档案:包括系统描述,安全概念,声明、论据和证据,车辆制造商安全档案评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