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老唐摆龙门阵,法律其实不遥远
嘿,各位乡亲父老、兄弟姐妹些,大家好!我是你们的老朋友老唐。今天不跟你扯那些弯弯绕绕的法言法语,咱们就泡杯盖碗茶,坐下来摆哈龙门阵。最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又出了一批“指导性案例”,听起来好高大上,但其实里头的事儿,就跟咱们楼下茶馆里摆的八卦一样,都是些家长里短、人间烟火。
今天老唐就用咱们四川人摆龙门阵的调调,给你把这些案子“翻译”一下,看看这些盖了红戳戳的判决,到底能给我们普通老百姓的生活,带来啥子启示。
第一杯茶:劝酒要不得,小心劝进“班房”
案例一:喊兄弟“喝得不多,查不出来”,结果兄弟遭了,你要不要负责?
最新入库的“指导性案例272号”,讲的就是这个事儿。有个老几,自己不开车,却在酒桌上鼓捣劝喝了酒的朋友开车,还拍起胸口说“没得事,喝得不多,查不出来”,“交警这个点儿都下班咯”。结果朋友运气孬,一出门就被逮个正着。
法院这回把板子打到了劝酒的人身上。裁判要点说得很清楚:你要是用“欺骗、胁迫”这些烂招数,教唆别个醉酒开车,情节恶劣的,要以危险驾驶罪的共犯论处!啥子意思?就是你朋友遭判刑,你也跑不脱,要一起“进去”耍!
当然,也不是说饭桌上劝一句“少喝点”或者随口说句“喝一杯不影响”就要遭。法院也留了条活路:那种“情节一般”的,比如就是随口打哇哇,没得坏心肠的,就不算犯罪。
老唐点评: 这就是典型的“损友坑你没商量”!以后喝酒,各人管好各人的嘴巴和手杆。看到朋友要酒驾,第一反应不是怂恿,而是要“抢方向盘”!你要是拉不住,就悄悄打个电话举报,这反而是救他一命,积了大德!
第二杯茶:自动驾驶?自动“背锅”才对吧!
案例二:开了辅助驾驶,人跑到后头睡觉,出了事哪个负责?
“指导性案例271号”这个案子,简直是把那些把汽车当“机器人”开的娃儿些,狠狠地敲了一棒槌。
有个哥子,把车子的辅助驾驶功能打开,自己就跑到后排座位上去眯瞌睡去了。结果呢?车子在路上出了事故。他还觉得冤得很:“我不是开了自动驾驶的嘛?”
法院把脸一垮:你清醒一点哦!现在的辅助驾驶(L0-L2级别),只是个“助手”,驾驶员永远是“老板”!老板把摊子甩给助手就跑球了,出了纰漏,不找你找哪个?
裁判要点写得明明白白:车载辅助驾驶系统不能代替驾驶人成为驾驶主体。哪怕你人不在主驾位,只要激活了这个功能,你就是实际上的驾驶人,出了事你就要负全责!
老唐点评: 那些把电车当“移动行宫”,以为一上车就能喝茶看报的,赶紧醒一醒!现在市面上的车,除了极少数特定区域能搞哈L3、L4,绝大部分都还是L2级别的“高级定速巡航”。你人坐到驾驶室,手可以不摸方向盘,但眼睛必须盯到前面,随时准备“抢班夺权”!记住了,命是你自己的,莫交给一堆代码!
第三杯茶:抽血查酒驾,程序有瑕疵咋个整?
案例三:抽血单上名字写错了,是不是就可以“翻盘”?
“指导性案例270号”这个案子,就更有摆头了。有个酒驾的老几被抽了血,结果发现抽血的密封袋上签名的警察名字,跟送检记录上写的不一样,采血的毫升数也写得有点含糊。他就像抓到救命稻草一样,先是刑事上诉,又去打行政官司,说警察抽血不合法,要求把证据排除了。
折腾了一大圈,从一审到二审再到再审,法院最后还是一句话:莫得搞!
法院的理由很扎实:第一,警察发现你涉嫌醉驾,当场抽血,这是为了固定证据,是刑事侦查行为,不是普通的行政强制措施,你不能单独告这个行为。第二,程序上那些瑕疵,比如名字写错、毫升数表述不精确,公安后来都出了“补正说明”,解释清楚了为啥子会有这个出入。只要能够解释得通,不影响血样是同一份、没被调包、没被污染,这份鉴定意见就还是可以作为定案证据。
老唐点评: 这个案子给所有酒驾的人提了个醒:程序的“小瑕疵”不等于“大漏洞”。你要想翻盘,得找到真正能动摇证据根本的硬伤,比如能证明血样被污染了、调包了,或者鉴定机构没得资质。光靠抓几个错别字,就想从酒驾的坑里爬出来?难度大得很!
第四杯茶:撞了人莫跑,跑了可能更恼火!
案例四:出了事跑不脱?法院教你分清“责任”
“指导性案例269号”讲的交通肇事,里头有个关键点:为啥子逃逸要负全责?
很多人搞不清楚,觉得是我撞了人之后才跑的,跑的行为跟撞人本身没得关系,凭啥子把事故责任都算在我头上?
法院这回说了:交通管理部门的那个“事故认定书”说逃逸要负全责,那是行政上的认定,主要目的是为了快速处理事故、惩罚逃逸行为。但是到了法院判刑的时候,就要分清楚了。
如果你的逃逸行为,对引发事故或者扩大事故(比如把人扔在路边不管,导致伤情加重)没有直接的原因力,那法院就不能把这个“逃逸”当成你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主要依据。当然,逃逸本身是另外一个罪(交通肇事逃逸)的加重情节,要遭判得更重。
老唐点评: 简单说,撞了人,哪怕你觉得不是你的错,也要马上停车、救人、报警。一跑了之,本来可能只是民事赔偿,最后搞成刑事责任,那就是自己给自己挖坑!
第五杯茶:免费表情包?莫乱拿来商用!
民事案例:聊天的“捂脸”表情,居然也有版权!
最后摆个轻松点的,是关于微信表情包的案子。腾讯公司搞了些小黄脸表情,比如那个捂脸笑、抠鼻屎之类的,结果被一家公司拿去印在衣服上卖。腾讯就把它告了。
法院咋说?这些表情虽然简单,但也是设计师一笔一画搞出来的,体现了独创性,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美术作品。
更关键的一点是:腾讯在微信上是免费给大家用的,这不代表别个就可以拿去卖钱!免费许可是有限度的,只能你在聊天的时候用。你要拿去搞商业,那就是侵权,要赔钱!
老唐点评: 这就叫“免费≠可商用”。你拿别个的图做成表情包斗图,没得问题。但你想印在自家店的招牌上、T恤上、水杯上卖钱?小心律师函飞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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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给大家交个底:
今天摆的这几个案子,都是2026年2月底最新入库的指导性案例。啥子叫指导性案例?就是以后全国法院碰到类似的案子,都得参照这些判例来断公道。所以,搞清楚这些案子,就是搞清楚以后我们生活的“规矩”。
老唐最后送大家几句话:
劝酒莫过头,开车莫喝酒。
智驾不是神,眼睛要盯紧。
程序有瑕疵,认罚莫扯筋。
撞人别逃跑,救人最要紧。
免费别商用,侵权要赔狠。
好了,今天的龙门阵就摆到这里。要是你身边也遇到啥子扯皮的事儿,搞不清楚咋个整,欢迎来老唐这儿喝杯茶,我们慢慢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