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驾驶出事谁负责?中国这回走在前面,给车企立下硬规矩,2027年实施.
想必大家也都感受到,似乎全球的各大经济体都在争抢自动驾驶产业的先机,L3/L4级高阶自动驾驶技术,其中尤其以安全法规的制定最为瞩目,例如像传统汽车强国都在加快智能网联汽车立法,甚至一些新兴市场国家也在自动驾驶领域推出各种试点政策,以期望在明天的出行产业中占有一席之地。
但要想在自动驾驶产业中有所作为,掌握一定的话语权,关键是要在安全底线上打好基础,这个安全底线,就是制定相应的强制性技术标准,我国的自动驾驶之所以需要这样一部标准,就是因为过去主要依赖企业自律与推荐性引导,缺乏统一的法定门槛,不仅让各厂商的安全水平参差不齐,还给消费者带来选择困惑,可谓形势使然。
所以我们就看到,近期我们也开始在自动驾驶标准上发力,但如果是延续过去那种推荐引导的老路子,势必是无法满足法定合规与强制准入的监管要求的,因此我们瞄准了自动驾驶发展的大方向,也就是L3/L4级智能网联汽车,制定了我们自己的强制性标准,也就是GB 44721—2026《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于2026年7月30日发布、2027年7月1日起实施。
强制性标准是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的大势所趋,目前全球主要市场也在该领域进行深耕,毫无疑问,这一次我们走到了时代的前沿,就在这份强制性国标获批发布后,我国L3/L4高阶自动驾驶也就正式从企业自律与推荐引导进入了法定合规、强制准入的新阶段,可以说这与过去多年的产业实践和监管经验相辅相成,对我们自动驾驶产业的规模化落地具有实际意义。
根据标准文本,GB 44721—2026适用于搭载L3/L4级自动驾驶系统的M类、N类车辆,不适用于自动泊车系统,很多人可能并不了解这项要求的深意,合格且专注驾驶人水平对应的是一位正常驾驶人的驾驶表现,安全评估分为两个环节,分别是动态驾驶任务执行和最小风险策略触发,动态驾驶任务执行决定了一套自动驾驶系统能否像正常驾驶人一样稳定操控车辆,也就是所谓的合格且专注驾驶人水平。
最小风险策略环节则是将给系统做好安全兜底,这样当出现无法继续驾驶的情况时系统才能安全退出,因此从历史来说,过去的自动驾驶安全主要依赖企业自我声明,技术含量不高,可随着高阶自动驾驶的落地,安全监管开始进化到强制规范,所不同的是什么?强制规范可以将最小风险策略的触发执行要求、激活退出过程的安全规范以及状态信息提示等要求,统一规范到一起。
这样的底线要求,与过去的企业自律相比,在灵活性上并不占有劣势,可安全的确定性却大幅地提升,因此全球都在强化自动驾驶安全监管,通过我们简单的介绍,想必大家也都看到,强制性国标其实就是安全底线要求在自动驾驶技术上的应用。
传统的自动驾驶管理逻辑,依赖的是车企自主承诺与推荐性引导;采用强制性国标管理的自动驾驶,采用的是统一的法定门槛,依赖的是可验证、可执行的准入机制。传统方法现在依赖的是企业宣传和消费者自行判断,强制性国标则不然,所依赖的是多渠道清晰告知与全生命周期的保障能力。
上面我们提到了强制性国标的发布,在全生命周期保障能力上,工信部已经对车企提出了覆盖设计开发—生产制造—部署后的全过程要求,所以在智能网联汽车这个全新的赛道上,我们已经做到了统一强制准入,且属于全球范围内智能网联汽车安全治理的重要先行探索。
不得不说,这一切太快了,标准的出现将会压实车企的安全主体责任,强制性的国家标准则解决了自动驾驶从能不能开走向出了事谁负责、证据怎么来的信任问题,安全责任和证据追溯完美的结合,且所需要的关键验证手段也实现了标准化,这让我们对自动驾驶产业的发展再次充满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