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工信部组织制定的《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拟于 2027 年 7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适用于搭载 L3 级、L4 级系统的 M 类和 N 类车辆,不适用于自动泊车系统。

标准从四个维度构建了完整的安全要求体系。一是健全企业全生命周期安全保障机制,要求车辆制造商从安全方针、风险管理、安全保证、安全提升四个维度,建立覆盖产品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及部署后全过程的保障能力,并组织开展仿真、场地及道路试验。

二是强化系统动态驾驶任务执行能力,要求自动驾驶系统安全水平至少达到合格且专注驾驶人的水平,同时不得对用户及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不合理安全风险,并明确最小风险策略的触发和执行要求。

三是规范人机交互与用户告知要求,明确系统激活、退出等状态信息及信号的提示规范。对于 L3 级自动驾驶系统还应具备驾驶人接管能力监测功能,引导用户正确认知与使用。

四是完善多维度检验检测方法,构建 "企业保障能力检验 + 安全档案检验 + 确认性试验" 多位一体的检验检测体系。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牵头制定的联合国自动驾驶系统全球技术法规已于 2026 年 6 月正式获批发布,我国标准在保持与国际法规协调一致的同时,更贴合国内道路交通环境与行业管理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