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动车出门还心存侥幸?12月26日起,郑州城区新增272套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抓拍设备正式投入使用,专门盯着电动车、行人的违规行为~
一、核心信息:272个抓拍点位,覆盖郑州主要路口🌆
• 启用时间:2025年12月26日起全面生效;
• 抓拍范围:金水东路与聚源路、商都路与十里铺街等城区重点路口,主要部署在非机动车道旁,基于智能识别技术,精准捕捉骑行和行人违法,全程无人工干预。
二、重点抓拍4类行为,千万别踩红线⚠️
电子眼专门盯着这些高频违法场景,镜头下无所遁形:
1. 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戴头盔:不管是驾驶人还是乘车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直接被抓拍记录;
2. 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成年人只能在固定座椅内载1名12周岁以下儿童,载12岁以上人员或超员,均属违法;
3. 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违反交通信号指示通行,包括红灯时抢行、黄灯末期加速通过等;
4. 行人闯红灯:行人违反交通信号横穿马路,哪怕跟随他人“中国式过马路”,也会被单独抓拍。
三、处罚规则:首违提醒不罚款,再犯必罚!💰
郑州交警实行“教育+处罚”结合的原则:
• 首次违法:仅发送提醒短信,不予罚款,以警示教育为主;
• 再次违法:参考《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郑州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常见处罚标准如下(全国通用参考):
o 不戴头盔、闯红灯、违法载人:处20元罚款;
o 严重违规(如进入机动车道、醉酒骑行):处50元罚款;
• 通知方式:违法后会收到包含“违法时间、地点、处理指引”的短信,需按要求前往属地交管部门处理。
如果认为电子眼抓拍存在误判,可按以下步骤申诉:
1)收集证据:准备行车记录仪视频、现场照片、证人证言等,证明自己无违规或违规认定有误;
2)准备材料:携带本人身份证、驾驶证(如有)、行驶证(电动车登记证),以及上述证据材料;
3)提交申请:线上通过“河南交警”官方平台或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诉,线下可前往属地交警大队违法处理窗口现场申请,填写行政复议申请表,说明申诉理由;
4)等待结果:复议机关会在规定时间内审核,若认定有误,将撤销违章记录;若维持原处罚,可进一步提起行政诉讼。
此次272个电子眼上线,核心是规范交通秩序、减少交通事故,建议骑行者提前熟悉规则,规范出行既能避免罚款,也能保障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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