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七旬夫妇闯红灯被撞,轿车无责法院判赔36万……
近日,一则“七旬夫妇开‘三无’老头乐闯红灯,与正常行驶轿车相撞后,向司机索赔超70万,最终法院判赔36万”的消息引发热议。不少网友直呼“不公平”:明明是老人闯红灯、车辆还无牌无证,轿车司机正常行驶没过错,凭什么还要赔钱?
今天就用大白话跟大家讲清楚,这起看似“离谱”的判决,背后其实是法律的明确规定,并非“谁弱谁有理”那么简单。
先还原事件的核心事实:涉事的七旬夫妇驾驶的是常见的电动三轮车(俗称“老头乐”),事发时他们无视红灯强行通行,与正常绿灯行驶的轿车发生碰撞,老人因此骨折受伤,轿车也有不同程度损坏。交警经过勘查后,明确判定老夫妇负事故全部责任,轿车司机无任何过错。
既然责任划分得清清楚楚,为什么无责的轿车一方还要赔偿36万?这并不是法院“和稀泥”,而是三个关键法律规则在起作用。
首先,最核心的原因是交强险的“无责赔付”强制规定。交强险是国家强制要求所有机动车购买的保险,它的赔付原则很特殊——不看机动车有没有过错,只要和行人、非机动车发生事故,哪怕机动车完全无责,也必须在固定额度内无条件赔偿。
按照目前的标准,交强险无责赔偿限额分为三部分:死亡伤残赔偿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100元。这起事故中老人骨折受伤,产生了高额的医疗费和后续的伤残相关费用,这18万多的无责赔付额度,是保险公司必须先拿出来的,不用轿车司机个人掏一分钱。
其次,是法律上的**“优者危险负担”原则**。简单说,就是在交通事故中,汽车属于“强者”(铁包肉),电动三轮车、行人属于“弱者”(肉包铁)。法律从公平和保护弱势群体的角度出发,规定即使非机动车、行人全责,机动车一方也需要承担不超过10%的补充赔偿责任。
这起事故里老人年事已高,骨折后的治疗、护理、康复都需要大笔费用,法院在交强险赔付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判决轿车一方的商业险或车主承担这部分补充赔偿,最终合计赔偿36万,其实是兼顾了法律规定和实际伤情。
还有很多人纠结老人“无证、无牌、闯红灯”的问题,觉得这些违法行为应该让他们自己承担全部损失。但要明确的是,老人的这些行为属于交通违法,交警会依法进行罚款、扣车等行政处罚;而民事赔偿是另一回事,责任认定只是确定赔偿比例的依据,不是“不赔”的理由——全责只是意味着机动车赔得少,而不是一分不赔。
这起事件也给所有车主提了个醒:一方面,遇到非机动车、行人违章时,能避让就尽量避让,毕竟就算最后无责,处理事故也耗时耗力;另一方面,一定要按时投保交强险,有条件的再补充商业三者险,这不仅是遵守规定,更是在遇到这类特殊情况时,最大程度转移自己的经济风险。
说到底,法院的判决看似“委屈了守规矩的司机”,实则是用法律规则保障了伤者的救治权益,也通过保险机制分担了车主的压力。法律既要维护交通秩序,也要兼顾生命保障,这才是判决的真正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