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自动驾驶汽车上路之后
在用监管计划(IURS)
在用监管计划(In-Use Regulatory Scheme)将用于通过促进自动驾驶汽车在英国道路上持续安全合法运行来保护公众。
IURS将适用于自动驾驶汽车的整个生命周期,允许车辆持续对照授权要求和运营商许可要求进行核验。
具体而言,在用监管机构将:
· 考虑自动驾驶汽车是否持续符合通过授权程序对其施加的条件和要求;
· 考虑通过授权程序对自动驾驶系统实体施加的要求是否得到满足;
· 考虑无车内责任人运营商许可要求是否得到满足;
· 识别和调查表明车辆可能未安全合法运行的“相关”事件;以及
· 在必要时,通过使用民事和监管制裁措施采取行动,确保自动驾驶汽车的持续安全性。
在用监管计划IURS流程也可能支持国务大臣根据《自动驾驶汽车法案》AV Act第38条履行监控职责。
在实践中,预计在用监管机构不会是一个单一实体。司机和车辆标准局以及车辆认证局可能承担IURS的许多关键责任,它们将代表国务大臣行事。
IURS的发展将与广泛的利益相关者密切合作,包括行业、不同国家的监管机构以及包括警察、救护车和消防服务在内的应急响应部门。
虽然IURS在确保自动驾驶汽车在整个使用过程中保持安全方面将发挥关键作用,但它不会单独负责自动驾驶汽车的整体安全。IURS将与自动驾驶系统实体ASDEs、无车内责任人运营商NUICOs以及安全框架的其他利益相关方(如无过错事件调查员)密切合作,确保在自动驾驶汽车开发和部署的所有阶段都保持安全。
遵守授权和许可要求
IURS的责任之一是确保已授权的自动驾驶汽车和受监管实体持续满足其授权要求、条件以及任何许可条件。
· 《自动驾驶汽车法案》第5条授予对车辆被授权为自动驾驶施加要求,并对单个授权附加条件的权力。
· 《自动驾驶汽车法案》第6条要求国务大臣施加授权要求,以确保已授权的自动驾驶汽车拥有指定的自动驾驶系统实体,以及对自动驾驶系统实体自身的授权要求。
· 《自动驾驶汽车法案》第12条授予制定法规以建立无车内责任人运营商许可计划的权力。
· 《自动驾驶汽车法案》第13条规定可以对单个运营商许可证附加条件。
作为其职责的一部分,IURS将监控是否遵守了特定的授权和许可要求。这将涵盖广泛的领域,使IURS能够确信受监管实体正在维持其授权要求和许可条件(如第一章所述)。
界定交通违规和相关事件
《自动驾驶汽车法案》第39条要求制定程序以识别和调查相关事件的原因。第39条下的“相关事件”广义定义为:
· 发生在道路或其他公共场所;
· 涉及已授权的自动驾驶汽车;并且
· 提供了理由去调查是否应因该事件行使执法权力。
相关事件或其指控,很可能是以下两类事件之一:
1. 交通违规,例如超速、闯红灯或不遵守交警的指示。《自动驾驶汽车法案》第44条规定,在以下情况下,自动驾驶汽车将被视为犯了交通违规:
· 自动驾驶功能已启用,并且
· 该车辆做了任何如果由人类驾驶员控制车辆则会被视为犯罪或招致罚款的行为。
2. 涉及自动驾驶汽车的事件,例如与其他道路使用者碰撞、与基础设施(如铁路桥)碰撞或对乘客或财产造成的其他伤害(例如乘客在公交车内摔倒受重伤,或车辆火灾)。
收集数据以支持识别事件或违规
在用监管计划IURS将需要利用一系列信息来识别事件或违规是否已发生。它将使用的信息范围和来源可能因事件或违规的性质而异。
《自动驾驶汽车法案》提供了一系列法定权力,使IURS能够收集信息以识别事件或违规是否已发生。这些包括通过授权要求和条件,以及通过无车内责任人运营商许可。
· 《自动驾驶汽车法案》第14条规定,授权和运营商许可法规可以要求为特定目的收集和共享信息。这些理由可以是多样的。例如,可能需要特定的匿名数据,以便能够根据《自动驾驶汽车法案》第38条报告一般安全统计数据。信息的共享也可以延伸到私营企业。第一章关于保险的小节中讨论了一个例子。例如自动驾驶汽车的驾驶行为导致其他车辆之间发生事故的情况。
· 《自动驾驶汽车法案》第40条授予要求警察或高速公路/交通管理机构共享有关交通违规或相关事件信息的权力。这反映了警察和/或高速公路/交通管理机构通常是事件的第一个现场响应者,也是第一个知晓交通违规的机构。
· 《自动驾驶汽车法案》第42条使国务大臣能够制定法规,允许根据各种权力获得的信息由接收者为特定目的与他人共享。
也可能存在IURS希望利用的由第三方持有的一系列信息。IURS可能会考虑通过其他来源识别可能的事件,例如:
· 来自(道路监控)摄像头的资料,
· 车主的通知,
· 公众的通知或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