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2026年2月12日,《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征求意见稿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挂网(即市场上狭义上指的的L3/L4强标),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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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聪明车”必须是“安全车”:60名受访者中,56人将“安全性”摆在首位!3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于2026年1月1日起实施》)
2月12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组织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开展了《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等五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已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6年4月13日,
本文件规定了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系统的技术要求、保障要求、同一型式判定,描述了相应的保 障要求检验、安全档案检验和确认性试验等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装备L3级和/或L4级自动驾驶系统(不包括自动泊车系统)的M类和N类车辆。新规明确,L3系统可在特定条件下自主驾驶,但当系统发出接管请求时,驾驶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响应;若未响应,车辆必须自动启动风险降级措施。该标准与我国《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国家标准相衔接,确认L3及以上属于自动驾驶范畴,但L3仍需人类在必要时介入,区别于更高阶的L4。此次新规标志着我国自动驾驶法规体系加速完善,为技术落地提供关键安全与法律保障。该标准的出台,将把智能驾驶、自动驾驶纳入标准化、法治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