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21时许,夏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辅警在城区玻璃厂路段执勤中,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晋MD6****的小型轿车存在超员嫌疑。经核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7人,超员2人。
面对民警询问,驾驶人称,车上乘客均是自己的家人,一起去亲戚家串门,因时间晚了不好打车,于是抱着“路程不是太远,挤一挤就到了”的侥幸心理一起坐上车。民警对驾驶人秦某及乘车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联系车辆将超员的乘客进行转运。随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驾驶人秦某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处罚。
夏县公安交警温馨提示:车辆超员将带来多重风险,导致车辆稳定性下降、制动距离加长;易引发爆胎、失控;遇事故时阻碍逃生和救援;超员乘客缺乏安全设施保护,风险极高。希望广大驾乘人员引以为戒,切莫存有侥幸心理,任何时候都不能触碰法律红线、不逾越安全底线。平安,才是回家最近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