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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驾驶第一次"写进国家法律",今天这步棋,比你想的大

  • 2026-09-07 04:50:43
自动驾驶第一次"写进国家法律",今天这步棋,比你想的大

今天(2026年8月25日)下午,一条没上热搜但足够改变行业走向的消息落地:

《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初次审议,新增"自动驾驶汽车的特别规定"专章。

注意两个限定词——"首次"、"国家法律层面"。

在这之前,深圳有《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2022年8月施行),北京、上海、天津、武汉等地也有自己的试点条例和办法。 但它们都是地方性法规或部门规章,出了市界就不算数,出了国门更不算数。

而《道交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定的上位法,全国通用。这次是把自动驾驶从"地方敢试"抬到了"国家认账"。

草案到底写了什么,普通人要看懂这四条

1. 先切一刀:自动驾驶 ≠ 辅助驾驶

草案明确区分了两个概念。L2级那种"人握方向盘、系统帮忙"的,叫辅助驾驶,按老规矩管,违章罚司机;只有系统在设计运行条件下真正接手动态驾驶任务的,才叫自动驾驶。

2. 激活状态下违章,找车企,不找司机

原文逻辑很直白:自动驾驶功能激活时出交通违法,由生产企业或进口企业接受处理。

——车自己变道压线、自己没识別红绿灯,司机坐在那刷手机(当然这本身可能另论),罚单开给主机厂。

没激活自动驾驶、或者车子本来只有L2,该罚谁罚谁,不变。

3. 上车牌前要先过"通行规则符合性测试"

不是车企自己说能自动驾驶就能上路,得通过测试、依法登记。

而且车企必须保证:不符合设计运行条件时,功能不能激活;谁敢私自刷系统改功能,违法。

4. 强制险 + 禁吹牛

自动驾驶车要实行专门的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具体办法国务院定;同时写明车企不得虚假、夸大宣传自动驾驶功能,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也归你兜。

顺带纠一个被营销号带偏的说法:草案现在定的是"激活状态下交通违法的处理主体",不是把"事故民事赔偿"一口气全判给车企。赔偿怎么分,还要等后续配套规章。别看到"车企担责"就以为以后撞了人全怪比亚迪理想华为。

为什么是现在?内情其实很清楚

现行《道交法》2004年施行,2007、2011、2021年只修过个别条款,底子是"人开车、人负责"。

但市场已经跑前面去了——新能源乘用车里 L2 辅助驾驶渗透率约 65%,L3 级车型工信部也已经批了两款(长安深蓝 SL03、北汽极狐阿尔法 S6)。

结果就是一堆悬案:

车主开 L2 脱手睡觉撞了,算睡着的还是算车企没管好?

销售说"城区智驾全程零接管",出了事这句话能不能当证据?

深圳罚一遍、北京不罚,车队跨城运营听谁的?

今年全国两会就有代表盯这块,8月初强制国标 GB 44721-2026(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刚发布,7月还有 GB 47955-2026 管 L2 辅助驾驶——技术强标先铺,上位法再跟,节奏是故意卡好的。

这事会动到谁的奶酪

车企:以后"自动驾驶模式"下吃罚单的是法务部,不是用户。宣传话术再乱写,草案直接点名禁止夸大,配合强制国标,L2++、准 L3 这种擦边球词基本可以收了。

司机:L2 党别嗨,你还是责任人;真买到的 L3/L4 激活后违章跟你没关系,但你擅自改线、强行抢方向盘出事,另算。

保险公司:专门的交强险制度要重做,500万级专项责任险从试点变标配的路上。

地方条例:天津、深圳、北京原先各写各的,往后得往这部上位法对齐,不一致的那部分要改。

几个值得吵起来的点

草案目前只是初次审议,离正式颁布还有二审三审、征求意见、国务院配套细则落地。也就是说,今天不是终局,是开口子。

我个人觉得有三处肯定会有拉扯:

"激活状态"怎么界定?系统提示接管后 3 秒你没接,算激活还是算你失职?

车企接了违章罚单,能不能反向向用户追偿?草案没细说。

数据黑匣子归谁调?交警、车企、用户、法院,优先级怎么排。

所以今天这条新闻,表面是"自动驾驶入法",底色是"以后车自己犯的错,不再默认由坐在驾驶位的人背锅"。

这对中国智能车产业是放行,对司机是松绑,对车企是套缰绳。

你觉得呢——

L3 真普及了,你敢不敢在高速上把方向盘折叠起来刷剧?激活状态违章罚车企,这事公道吗?评论区见。

注:本文基于2026年8月25日新华社及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公开报道梳理,草案尚未表决通过,最终条文以正式发布版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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