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提请审议,首次增设“自动驾驶汽车的特别规定”专章。核心就一句话:自动驾驶汽车在自动驾驶功能激活状态下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由自动驾驶汽车生产企业、进口企业接受处理。
说大白话就是,开了自动驾驶,违章算车企的。
这除了是责任划分,更是在给自动驾驶时代重新立规矩。
规矩到底怎么定的
修订草案明确了两个概念:自动驾驶汽车和辅助驾驶功能。区分的关键在于车是不是自己在开。
自动驾驶功能激活状态下发生违章,车企接罚单。没激活自动驾驶,或者开的只是辅助驾驶的车,按老规矩办,谁开的车谁负责。
翻译一下:你把车交给系统开,系统闯了红灯、压了实线、超了速,罚单寄给车企。你自己握着方向盘开,出了事还是你自己的事。
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2004年施行,起草的时候连智能手机都没有,更别说自动驾驶了。法律里写的“驾驶人”默认是人,不是机器。这次修订草案共9章170条,专门给自动驾驶开了一章,说明立法者终于意识到,机器开车的那一天,已经到了。
为什么要车企背锅
为什么违章算车企的?道理不复杂。自动驾驶状态下,做出驾驶决策的是系统,不是人。系统是车企写的代码、装的传感器、布的算法。系统犯了错,相当于车企的产品出了问题。
类比一下:你买了个电饭煲,煮饭的时候它自己着火了,是不是要找厂家。自动驾驶也一样,系统在替你开车,系统违规了,相当于产品没做好。
更深一层看,这是逼车企对技术负责。如果违章都算车主的,车企会怎么做?能省的成本就省,能凑合的技术就凑合,反正出了事用户买单。现在罚单直接寄到公司,车企就得在技术安全上真金白银地投入。
公安部之前就在推动“督促车企落实主体责任”,这回直接写进法律了。
还有一个问题:如果算法设计有缺陷导致事故,车企不仅要吃罚单,还可能面临产品责任诉讼。一张罚单可能是几千块,一起产品责任官司可能是几千万。
对车主意味着什么
对普通车主来说,这条规定短期看是利好,开了自动驾驶,不用担心吃罚单。但也要注意:
第一,分清“自动驾驶”和“辅助驾驶”。 市面上大部分所谓的“智能驾驶”其实是辅助驾驶。按新规,开辅助驾驶违章,责任还是你的。只有达到自动驾驶级别的系统,违章才算车企的。
第二,系统可能随时“退出”。 L3级自动驾驶有个关键节点,系统发出接管提示后,如果驾驶员没及时响应,责任就从车企转移到驾驶员身上。系统说“你来开”,你没接,出了事算你的。
第三,保险怎么赔还没完全定。 有地方已经在探索“车企担责+保险兜底+数据追溯”的机制。但全国统一的规则还没出来,真要出了事故,怎么赔、赔多少,可能还有得扯。
这条规定方向是对的,但落地没那么容易。
数据怎么追溯? 事故发生后,怎么证明当时是自动驾驶状态还是人工驾驶状态?数据在谁手里?车企会不会修改数据?这些问题不解决,责任认定就是一笔糊涂账。
罚单好开,事故难判。 违章可以靠数据说话,系统超速了,数据一清二楚。但事故责任涉及因果关系,系统没识别障碍物导致追尾,到底是系统缺陷还是环境因素?这个判断比开罚单复杂得多。
刑责怎么算? 违章是行政处罚,车企交罚款就行。但如果自动驾驶致人死亡呢?刑事责任谁来担?机器没法坐牢,车企负责人要不要负责?这些问题修订草案还没完全说清楚。
自动驾驶违章车企担责,是把责任放回了该放的地方,谁制造了风险,谁就该承担后果。
但数据怎么管、事故怎么定、刑责怎么分,还有一堆硬骨头要啃。
技术跑得比法律快,法律在拼命追,追上了第一步,后面还有九十九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