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驾驶”首次写入法律:交通违法由车企担责,车企甩锅时代要结束了!
跟各位车友们说一则重磅消息,也算是一个特大好消息。今日(8月25日上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交法”)修订草案正式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初次审议——这是现行道交法自2004年施行以来第一次全面大修。草案共9章170条。其中最重磅的一条,是首次以专章形式对自动驾驶汽车作出系统规定:“自动驾驶汽车在自动驾驶功能激活状态下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由生产企业、进口企业接受处理。”(以下简称“条款”)这是中国第一次把“自动驾驶”汽车的上路规则、违法责任写进法律,也是今天全网讨论的焦点。这意味着,"谁造的车谁负责"将从行业倡议变成法律义务,中国自动驾驶产业也终于要迎来真正意义上的"合法身份"。为了避免大家误读和混淆概念,黑猫先给大家厘清几个重要观点。草案中最具突破性的条款,便是明确了自动驾驶状态下的责任主体。 简单来说,只要车辆处于自动驾驶模式,违法了找车企,而不是找驾驶员。比如,你开着自动驾驶模式,结果车自己闯红灯、压实线、没礼让行人?别慌,罚单开给车企,不是你! 以前出了事车企一句"驾驶员需全程监管"就想甩锅,现在法律直接怼回去:你激活了自动驾驶,这锅就是你的,跑不了!不过注意啊,这里有个大前提——"激活状态下"。草案同时说了:未激活自动驾驶功能的车辆,以及仅具备辅助驾驶功能的车辆,仍按传统汽车管理,责任主体依然是驾驶人。 所以别一听"车企担责"就以为可以躺平睡觉了!你现在手里那台带L2辅助驾驶的车,方向盘后的你,仍然是第一责任人。辅助驾驶和自动驾驶,差两个字,责任天差地别,千万别混为一谈!草案规定:自动驾驶汽车必须通过道路通行规则符合性测试并依法登记后,方可上路行驶。这一条款相当于为自动驾驶汽车设立了"准入门槛",确保只有真正具备安全能力的车辆才能进入公共道路。这则条款,相当于把"自动驾驶汽车"和"辅助驾驶功能"两个概念明确分开,这是责任划分的地基。为什么关键?因为现在市面上铺天盖地的"智驾",绝大多数是L2级辅助驾驶,根本够不上"自动驾驶"。法律这一划,等于给车企的智驾宣传划了条硬线——你要真敢让车自己开、号称自动驾驶,出了事你负全责。还有一条,我看到时差点拍桌子叫好——草案明确写了:生产企业、进口企业不得虚假、夸大宣传自动驾驶功能。这些年某些车企的宣传,你们懂的,什么"L2.5""L2.9""无限接近L3",反正就是绕着弯子不说自己是辅助驾驶,搞得很多车主真以为自己的车能自己开。现在法律直接划红线:辅助驾驶就是辅助驾驶,自动驾驶就是自动驾驶,别玩文字游戏。再搞那些模糊话术,不是违规广告的问题了,是直接触碰法律红线!这一套组合拳下来,国家态度很明确:欢迎车企技术落地,但你也别想蒙混过关;我们鼓励真牛X,但也要打击吹牛X。当然,草案目前仍处于初次审议阶段,距离正式颁布还有过程,保险配套、测试标准、数据取证等细节也有待进一步细化。但可以确定的是,自动驾驶的"合法时代"已经不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