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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驾驶违法拟由车企担责

  • 2026-09-07 04:48:43
自动驾驶违法拟由车企担责

该消息属实,但“车企担责”有严格前提:仅限L3及以上自动驾驶功能处于激活状态。 2026年8月25日,《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初次审议,首次增设“自动驾驶汽车的特别规定”专章,从法律层面明确了责任划分。

⚖️ 核心责任划分规则
* 自动驾驶激活状态(L3及以上):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由自动驾驶汽车生产企业、进口企业接受处理。
* 辅助驾驶状态(L2及以下):仅具备辅助驾驶功能的汽车上路,仍按非自动驾驶汽车规定管理,责任主体为驾驶人。
* 未激活自动驾驶功能:即使车辆具备自动驾驶能力,只要未激活该功能,违法责任同样由驾驶人承担。

💡 对普通车主的实际影响
* 短期责任不变:目前市面量产家用车的智驾系统(含城区NOA、高速领航等)均属于L2级辅助驾驶范畴,驾驶员始终是第一责任人。
* 长期利好:未来L3及以上自动驾驶普及后,车主在系统激活状态下无需为违章担责;搭乘Robotaxi等无人车时,乘客权益也有了明确法律保障。
* 营销规范:车企不能再将“辅助驾驶”包装成“自动驾驶”误导消费者,虚假宣传空间被大幅压缩。

📌 当前进展与注意事项
* 立法进度:草案尚处于初次审议阶段,后续还需经过多轮修改完善,具体的违章处理办法将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牵头制定。
* 配套标准:强制性国家标准《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GB 44721—2026)已发布,将于2027年7月1日起实施,与本次修法形成“技术准入+法律权责”的双重底座。
* 争议焦点:业内关注“功能激活状态”的认定权归属问题——若系统数据由车企后台掌控,车主维权时可能面临举证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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