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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驾驶首次被写入道路交通安全法草案

  • 2026-09-07 04:51:20
自动驾驶首次被写入道路交通安全法草案

自动驾驶首次被写入道路交通安全法草案

在此之前,关于中国自动驾驶的政策规范不断完善,但仅停留在政策文件、国家标准和部门规章层面。
2023年底,工信部等四部委发布《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首次明确试点使用主体为自动驾驶事故主要责任承担方,并要求L3/L4级车辆必须投保不低于500万元的专项责任险,推动辅助驾驶保险从企业增值服务转向强制保障。
2025年12月15日,工信部公布首批L3级有条件自动驾驶车型准入许可名单,两款分别适用于城市拥堵路段和高速路段的车型获准在北京、重庆指定区域开展试点运行,标志着我国L3级自动驾驶从封闭测试正式迈入商业化应用新阶段。
今年8月工信部官方消息称,《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GB 44721—2026)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拟于2027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国内首部L3、L4自动驾驶强制性国标,为L3、L4级车辆设定了全国统一的安全准入门槛。
但上述文件均不属于国家法律。此次道交法修订草案将自动驾驶纳入专章规定,填补了法律层面的空白,使得自动驾驶汽车的路权、违法处理、保险等基础制度有了上位法依据。
这次法规落地后,车企再也不能玩文字游戏了。安全达标才能上市,责任明确才能卖车。法规要求车企在激活状态下需对违法行为直接担责,这将彻底终结以“智驾”为营销噱头却逃避责任的行为模式。

上海,10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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