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都知晓】北京严查!酒后骑行电动车、自行车也被查!
随着交通安全宣传的深入,“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观念已深入人心。但许多人可能没意识到,这里的“车”不仅指汽车,还包括非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醉酒驾驶。
这意味着,醉酒状态下(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驾驶非机动车同样是违法行为,将面临相应处罚。
2022年,某市一名男子酒后骑电动自行车回家,途中因判断失误撞上路边护栏,造成重伤。经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标准。最终,他不仅要承担医疗费用,还因违反交通法规被处以罚款。
类似的案例并不少见,每一次都在提醒我们:交通安全无小事,酒后不驾任何车。
(1) “就喝一点,没事”:每个人的酒精代谢能力不同,少量饮酒也可能影响骑行安全。
(2) “电动自行车不算车”:只要是上路行驶的交通工具,酒后驾驶都存在风险。
(3) “离家近,慢慢骑”:事故往往发生在侥幸心理作祟时。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不论是驾驶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酒后上路都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不负责任。让我们共同遵守交通法规,做到彻底告别酒后驾驶,平安回家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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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李安择
初审: 崔思婕 付立会 惠泽丹
终审:何孝林
校对:杜钰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