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气晴朗,车道开阔
重型货车却向着前方的轿车
原速猛追
最后严重侧翻倒地
究竟发生了什么?

近日,江苏镇江,清晨6时18分,江宜高速镇江段,张某某正驾驶一辆轻型货车沿第二车道由北向南行驶。
但非常奇怪,货车突然就与前方同车道、同方向的一辆小型轿车发生猛烈碰撞。
事故造成的后果很严重!双方驾驶人及小型轿车内的四名乘客,均不同程度受伤,其中,轿车驾驶人及车内一名乘客伤势较重,需住院治疗。
两车车损也非常严重,车辆零部件散落一地,现场交通一度中断。


江苏交通广播网主持人吕杰、镇江市交管支队警官主持人查雨田在节目中探讨了这起事故——
两车追尾,六人受伤!但事发时天气环境良好,观察视线好,车道也开阔,前方没有任何阻碍,为何重型货车会对前方轿车没有丝毫警觉、减速呢?
经过交警的调查研判,事故原因逐渐清晰:该起事故,是由双方的交通违法行为共同导致的,双方均存在明显过错。


根据调查,事故轻型仓栅式货车核定载质量为1.5吨,而事故发生时,车辆实际载质量达2.5吨,属于严重超载。
此外,货车驾驶人还存在未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
《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
同方向有四条行车道的,左侧第一条行车道只允许小型客车通行,左侧第二条行车道允许大、小客车通行,第三条、第四条行车道允许客货车通行。
而张某驾驶的是货车,却行驶在第二条行车道上,影响了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
同时,货车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对路面动态疏于观察,没有及时发现前方停放的车辆。三项违法行为叠加,让张某某的车辆处于极大的安全风险中,最终导致事故发生。


交警还发现:事发前,事故轿车停在第二车道内!注意,是停车!
驾驶人表示,当时车辆突然出现了轻微故障,他想临时停车检查一下,没想到会发生碰撞。但无论何种原因,在高速公路行车道内临时停车都是绝对禁止的。这是引发事故的另一重要原因。
镇江交警认定:货车驾驶人和轿车驾驶人分别承担事故同等责任。
同时,货车驾驶人张某某因超载、未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记分的处罚;陆某某因在高速公路行车道内违法停车的违法行为,也将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高速公路行车,任何一项交通违法行为都可能引发严重后果,没有“小事”可言。这起案例也给广大驾驶员敲响了警钟:


超载对车辆行驶安全的影响极大:
超载会增加车辆的制动距离,遇到突发情况时,根本无法及时刹停
超载会影响车辆的操控性能,导致车辆转向沉重、灵活性下降,在紧急避让时容易失控。


正确的做法是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车辆平稳驶入应急车道,在车后150米处设置三角警示牌,车内人员撤离到护栏外安全区域后,再联系救援人员。
驾驶车辆上路前,要严格检查车辆的载质量,坚决杜绝超载行为;行驶过程中,要按照规定车道行驶,不得随意变道、占道;
如需临时停车,必须将车辆驶入应急车道或服务区,并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车内人员及时撤离到安全区域。
要时刻保持专注,密切观察路面动态,提前预判可能出现的危险,保持安全车距,避免急刹车、急变道等危险操作。
来源 | 江苏交警
编辑 | 李荣
审核 | 吴海君
审签 | 马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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