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刺眼就“盲开”?电动车撞上违停轿车,双双担责!
在呼伦贝尔
阳光是洒在草原上的金箔
是铺在公路上的绸缎
却也可能在某个转弯、某次会车的瞬间
化作一道刺眼的屏障
当眩光让路标变得朦胧
“盲驾” 的隐患便悄然滋生
冬季太阳角度变低
光线更容易直射驾驶室
冬季限定的“阳光刺客”上线
因炫目引发的剐蹭、追尾
往往只发生在几秒之间
2026年1月21日16时30分,呼伦贝尔市阿荣旗辖区,李某驾驶二轮电动轻便摩托车在体育路由东向西行驶,因阳光眩目未及时发现前方路面情况,与李某某停在路边的黑色轿车相撞,造成李某受伤、双方车辆损坏。经民警现场询问及勘查确认,李某因阳光刺眼导致视线不良,驾驶车辆时未降低行驶速度、未做到安全驾驶,未能及时发现前方停放车辆,是该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黑色轿车驾驶人李某某将车辆违规停放在非机动车道内,影响非机动车正常通行,是该起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安交管部门依法认定双方责任:李某负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李某某负该起事故的次要责任,双方分别承担相应的损失。▎编辑:陈婉彤▎审核:李丽(初审) 孟祥婧(复审) 张瑞(终审)▎校对:李丽(校对) 孟祥婧(校审) 张瑞(校发)
▎来源:呼伦贝尔市阿荣旗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孙洋
▎投稿:190978128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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