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溯争端背景,欧盟于2024年对中国产电动车加征额外关税,理由是认定中国车企享受不公平补贴,使其产品在欧洲市场比本地车型便宜约20%,威胁欧盟汽车产业发展。当时加征的税率因企业而异,范围在7.8%至35.3%之间,不仅波及中国本土车企,连在华运营的外资企业也未能幸免,如特斯拉适用7.8%的税率,宝马为20.7%,奔驰与吉利合作项目的出口车型则需缴纳18.8%的关税。作为反制,中国也对欧盟进口的白兰地、猪肉、乳制品等商品加征了特别关税。
此次欧盟提出的新方案核心在于“以最低价换关税豁免”。根据欧盟委员会发布的新指引,中国车企若承诺对欧出口电动车设定最低价格,就能免缴额外关税。此外,若企业提出在欧盟境内投资,或主动限制出口规模,这些举措也将作为积极因素纳入评估。
欧盟强调,相关方案将由欧盟委员会进行客观公平的审核,核心前提是这些措施需能消除补贴带来的不利影响,且效果与关税相当。
对于这一方案,中国商务部明确表态欢迎,认为双方取得的进展表明,能够在世界贸易组织规则框架内解决分歧。中国驻布鲁塞尔商会也评价这一指引为电动车相关程序实现“软着陆”,既回应了产业关切,也为中国电动车企业及其在欧洲的供应链创造了更稳定、可规划的发展环境。事实上,双方就“以最低进口价替代欧盟额外关税”的可能性,已开展了长期磋商。
这一折中方案的提出,有望为持续紧张的中欧电动车贸易关系降温。对于中国车企而言,若能通过设定合理最低价规避高额关税,将有效降低出口成本,保障欧洲市场份额;对于欧盟来说,既维护了本土汽车产业的竞争环境,又避免了贸易摩擦的进一步升级。
不过,方案的最终落地仍需双方细化条款,比如最低价格的具体标准、审核流程、投资与出口限制的量化指标等,这些细节将直接影响方案的可行性与实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