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开年以来,电动车市场依然进行着频繁的整治,不管是政策层面还是管理层面,都在持续推动电动车市场的规范发展。3月份开始,全国多地交管部门又有一批新的政策和条例落地执行,管理范围覆盖电动车、三轮车、四轮车,违者处罚明确,广大车主一起来看一看吧。近期,《淄博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由2025年12月25日市政府第94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于202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在《条例》中明确提出禁止在公共门厅、疏散通道等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禁止电动自行车、充电电池进入电梯,违规的个人最高可处1000元罚款。
同时,要求居民住宅区、单位工作生活区等应当按照标准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单位、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开展日常巡查,制止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
安徽马鞍山
在安徽省,根据当地2023年3月1日实施的《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悬挂临时通行标识牌的电动自行车,仅允许在本条例实施之日起3年内继续上路通行,也就是说,车主可以继续使用至2026年2月28日。
在2026年3月1日开始,这批非标电动自行车将被禁止上路。近期,马鞍上政法也发布通知:根据相关规定,临时号牌有效期届满后,车主不得驾驶非标电动车上路,违者将扣车罚款。
近日,延边州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决定在全州范围内开展电动三、四轮车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本次行动分阶段进行,在2026年3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属于集中整治期,将严查违法上路、不按规定车道(导向车道)行驶、饮酒驾驶、违法载人、超员载客、闯红灯、违法停车(停放)、非法改装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同时,上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牌号,并投保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近期,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26年3月底,在全省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此次整治的重点违法行为包括电动自行车无牌上路行驶、醉酒驾驶、闯红灯、超速行驶、逆向行驶、违法载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非法改装、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9类重点违法。与此同时在江西赣州,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样在赣州中心城区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高架路专项整治行动,将严厉查处违规上快速路行驶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1、违反禁令标志、超载、超速;2、摩托车违反禁令标志、无证驾驶、非法改装;3、电动自行车、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二轮、三轮、四轮)车违反禁令标志、非法改装等行为。
总结:无论是3月起执行的新政策,还是持续到3月底的一系列整治行动,都对电动车两轮、三轮和四轮车用户的日常出行带来极大的影响。建议广大电动车用户,提前自检自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